鸡蛋花

注册

 
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

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15日起正式实施 [复制链接]

1#
中科白癜风四大惠民活动

《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》15日起正式实施_


本讯 罗辉报道 国家工商行*管理总局令第73号公布《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》,该《办法》自今年的3月15日起正式实施。


2015年1月5日,国家工商行*管理总局令第73号公布《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》,该《办法》共22条。《办法》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通过络、电视等方式销售商品过程中应承担无理由退货的义务,若经营者出现 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15天内未办理退货手续的 、 以消费者已拆封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 等四种行为时将被认为故意拖延的违法行为,工商部门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,依法处50万元以下罚款。不过对于 拆封后是否影响完好 、 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判定标准 等方面,《办法》尚未做出明确说明,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执行还将继续存在争议。


其实,在通过络、电视等非现场方式购物时,消费者除了面临商品真假难辨、退货难等困扰,还存在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。在信息保护方面,《办法》列举出经营者不得出现的系列行为,明确规定经营者收集、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,应当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的原则,明示收集、使用信息的目的、方式和范围,并经消费者同意。

分享 转发
TOP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